发布日期:2015-04-24
点击量:
各部门、各单位:
现将《关于遴选与以色列、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》及有关项目的简介和要求(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请参照有关项目规定,组织我校教师按项目要求进行申报。
附件:
1.《关于遴选与以色列、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》
2. 有关项目简介和要求
人事处
2014年4月23日
上一篇:转发《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》(浙科发计〔2015〕31号)的通知
下一篇:关于开展“教职工子女春假乐园活动”的通知